股权代持的法律风险,你知道吗?
#专业研究 ·2025-09-10 11:49:58
一、什么是股权代持?
股权代持,简单的说,就是一方委托另一方代持某公司的股权。即实际出资人将本应登记在其名下的某公司的股权,以委托的形式,登记在受托人的名下,由受托人登记为公司的股东,行使股东权利。
二、股权代持的成因有哪些?
根据实务经验,笔者总结了以下几种原因:
1、委托人原持有某公司股权,但因出现特殊原因(如考公上岸、逃避债务等),将股权转让给受托人,二人订立代持协议。
2、委托人欲投资或设立某公司,但因某种特殊原因(如公务员身份或某公司其他股东不同意等),将股权登记在受托人名下,二人订立代持协议。
3、股权让与担保,即股东将股权转移登记在债权人名下,做为债务履行的担保,债权人为名义股东。
三、股权代持协议的双方权利义务?
股权代持协议涉及公司法和合同法,从合同法的角度,双方是委托合同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委托合同的法律规范。从公司法的角度,双方之间的核心问题是“谁是股东”。
四、股权代持协议无效,如何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 合同不成立、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当事人请求返还财产,经审查财产能够返还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单独或者合并适用返还占有的标的物、更正登记簿册记载等方式;经审查财产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人民法院应当以认定合同不成立、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之日该财产的市场价值或者以其他合理方式计算的价值为基准判决折价补偿。
根据该条规定,股权代持协议无效,原则上应当相互返还财产。但具体到公司股权,则不能僵化适用该原则,判令将股权返还给委托人,而应当根据该股权和公司的具体情况做不同处理,对于委托人可以持有股权而不违反公司人合性的情形下,当如斯处理;否则,应当将股权折价或拍卖后的款项返还委托人。
五、股权代持的风险
从委托人和名义股东二个维度分析:
(一)委托人的法律风险:
1、在公司经营状况向上的情形下,名义股东容易变卦,导致股东权利争夺;
2、名义股东因自身债务,擅自处分股权,导致委托人与第三人股权权属争议;
3、名义股东不听从委托人指令,在股东会上不按委托人意旨发表意见;
4、名义股东离婚或死亡引发股权权属纠纷;
5、其他股东不配合,导致无法显名;
(二)名义股东的法律风险
1、缴纳出资及抽逃出资的风险;
2、有偿代持的违约风险;
3、税负加重的风险;
建议企业家们基于自身的实际情况,在决定股权代持问题时审慎决策。必要时,务必咨询专业的律师团队,对股权代持协议进行个性化设计,以防范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