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岁女孩购500元卡牌引“扇耳光退货”争议:二手平台维权困局下,法律底线与情理边界如何平衡?
#热点文章 ·2025-10-22 16:05:25
近期,“11岁女孩千岛平台买500元卡牌,母亲退货遭商家要求传‘扇孩子耳光5分钟视频’”事件持续发酵。一边是家长主张“未成年人消费未获追认”的合法退货权,一边是二手卖家吐槽“被恶意退款倒逼出极端要求”的行业痛点,小红书等平台上“支持卖家”的声音与“谴责商家违法”的观点激烈碰撞。
这起看似普通的消费纠纷,实则折射出二手交易市场的深层矛盾: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消费的效力认定、个人卖家“不退不换”声明的法律边界、违法维权要求的后果承担,每一个问题都需要在法律框架下厘清。作为法律从业者,我们既要守住权利保护的底线,也需正视行业现实困境,为各方提供可落地的合规路径。
一、事件复盘:消费纠纷背后的多方矛盾
11岁的小雨(化名)在千岛平台某商家处购买了价值500元的卡牌产品,其母亲发现后,以孩子系未成年人消费为由要求退货。但商家却提出离谱要求:需家长上传“扇孩子耳光五分钟的视频”方可处理退货。

事件发酵后,舆论出现明显分歧:
l支持家长方认为:商家要求涉嫌侮辱,严重侵犯人格尊严,且未成年人大额消费本就可撤销;
l支持卖家方则吐槽:“见过太多未成年人装家长买完又退款,卡牌拆封后无法二次销售,我们也是无奈之举。”
目前千岛平台已介入,但二手交易中“未成年人消费+个人卖家维权”的矛盾,仍未找到标准答案。
二、法律解析:三重维度的权利与义务边界
1.个人卖家的“非瑕疵不退”“默认已成年”,有法律效力吗?
很多二手卖家会在商品详情页标注“非瑕疵不退不换”“购买即默认已成年”,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对抗法律规定,需分两种情况判断:
(1)若卖家是“个人偶然出物”(如自己闲置卡牌转卖)
适用《民法典》买卖合同规则,但未成年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是“强制性规定”,双方约定不能突破:
Ø 根据《民法典》第十九条: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需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
Ø 11岁孩子花500元买卡牌,显然超出“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范围(通常认为未成年人可独立支配金额应在百元内,且与日常生活需求相关),该消费行为需家长追认才生效;
Ø 该事件家长明确拒绝追认,有权要求退货退款,若卖家以“默认已成年”拒绝,法律上不成立。
(2)若卖家是“经营性卖家”(如高频出卡、标注“专业代卖”“批量供货”)
即便在二手平台,也可能被认定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经营者”,此时:
Ø “非瑕疵不退不换”的声明属典型格式条款,因“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消法》第二十六条)而无效;
Ø 不仅要配合退货,还需遵守“七天无理由退货”等规定(鲜活易腐、定制类商品除外,卡牌若未拆封,通常不属例外情形)。
2.要求“扇耳光视频”,卖家闯了哪些法律红线?
无论卖家是“个人”还是“经营者”,要求消费者上传“扇孩子耳光视频”才能退货的行为,都已触碰法律底线:
(1)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四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商家以侮辱性要求对待消费者,直接侵犯家长和小雨的人格尊严权。
(2)涉嫌名誉权侵权:若该视频被传播,将导致小雨的名誉受到损害,商家可能因《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禁止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承担侵权责任。
(3)违背公序良俗:此类要求突破社会道德底线,即便双方私下约定也因“违反公序良俗”而无效(《民法典》第八条)。
3.卖家遭遇“未成年人恶意退款”,就没合法办法了吗?
不少二手卖家吐槽“未成年人买完拆封就退款,商品废了”,这种困境值得理解,但合法维权路径并非没有:
(1)事前留存证据:在商品详情页明确“未成年人购买需家长陪同,拆封后不支持无理由退货”,并在交易前与买家确认“是否为成年人 / 是否获家长同意”,保留聊天记录;
(2)事中平台申诉:若买家发起退款,可向平台提交“买家曾声明已成年”“商品拆封影响二次销售”的证据,要求平台介入判定;
(3)事后法律追责:若能证明买家故意伪装成年人(如伪造家长身份),导致卖家损失,可依据《民法典》主张“缔约过失责任”,要求赔偿商品贬值、运费等损失。
简单说:法律从不禁止合理维权,但坚决反对“以恶制恶”。
三、实操建议:卖家、家长、平台各该怎么做?
1.对二手卖家(尤其是个人卖家):
(1)交易前“先确认”:对明显超出未成年人消费能力的商品(如数百元卡牌、潮玩),主动询问买家年龄,要求提供“家长同意购买”的证明(如家长聊天记录);
(2)规则上“写清楚”:在详情页明确“拆封后不支持无理由退货”“未成年人需家长陪同购买”,但避免出现“默认已成年”“不退不换”等绝对化表述;
(3)遇纠纷“走正规渠道”:不要提违法要求,第一时间联系平台,若平台处理不公,可向12315平台投诉,或通过诉讼主张合法权益。
2.对未成年人家长:
(1)履行监护责任:定期关注孩子的网络消费记录,对大额支付设置密码或限额,避免孩子擅自下单;
(2)维权时“守边界”:发现未成年人消费,先与卖家友好沟通,说明情况并提供孩子年龄证明,避免直接“强硬要求退货”引发冲突;
(3)遇违法要求“及时取证”:若卖家提出侮辱性要求,截图保存聊天记录,可向平台投诉。
3.对二手平台(如千岛、闲鱼):
(1)建立“未成年人消费提醒机制”:对未成年人常用账号、明显超出年龄的消费订单,自动弹出“需家长确认”的提示;
(2)优化纠纷判定规则:明确“未成年人消费退货”的举证责任(家长需证明孩子消费、卖家需证明商品已拆封),避免偏向某一方;
(3)打击“恶意退款”行为: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多次伪装成年人恶意退款的账号,采取限流、封号等措施。
四、结语:法律是底线,情理是温度
这起事件之所以引发争议,是因为它戳中了二手交易的“两难”:家长要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卖家要避免合法损失,两者都有合理诉求,但“扇耳光视频”的要求,显然越过了法律和道德的双重底线。
法律从不只保护某一方的利益:它既要求卖家尊重人格尊严、正视未成年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也不纵容“恶意退款”损害卖家权益;它既赋予家长撤销未成年人消费的权利,也要求家长履行监护责任。
对二手交易市场而言,真正的健康发展,需要“法律定边界+平台建规则+买卖双方讲诚信”。毕竟,无论是家长还是卖家,都不想在“维权”与“被维权”中消耗精力——守住法律底线,多一分理解,少一分极端,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