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25修订)2026.3.1起
#新规解读 ·2025-10-29 10:04:44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9月12日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下简称“新《仲裁法》”),将于2026年3月1日起实施。新《仲裁法》共八章96条,为中国特色仲裁制度创新作出一系列推进安排,新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仲裁制度建设和仲裁事业迈向新阶段。
接下来,让我们一起学习了解新《仲裁法》到底有哪些变化吧!
一、仲裁协议默示规则予以明确,送达方式约定优先规则予以确立
核心解读
仲裁协议更灵活,一方主张有仲裁协议,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否认,推定存在仲裁协议。送达以当事人约定为先,无约定按仲裁规则办,程序启动更灵活。
法条展示
第二十七条 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
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
(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二)仲裁事项;
(三)选定的仲裁机构。
一方当事人在申请仲裁时主张有仲裁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在首次开庭前不予否认的,经仲裁庭提示并记录,视为当事人之间存在仲裁协议。
第四十一条 仲裁文件应当以当事人约定的合理方式送达;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仲裁规则规定的方式送达。
实务影响
对当事人:扩大了仲裁协议认定范围,仲裁合意不再拘泥于传统合同文本。送达约定优先将主动权交给当事人,灵活方便。
对仲裁机构:减少因仲裁协议约定不明确导致的争议,更好发挥仲裁高效解决纠纷的作用。
二、在线仲裁程序予以确认,仲裁协议独立性予以加强
核心解读
确认线上仲裁与线下仲裁具有同等效力,除非当事人明确反对线上仲裁。重申仲裁协议独立性,合同成立与否、有效与否乃至被撤销,均不牵连仲裁条款效力,仲裁庭可自裁管辖并先行确认合同效力,防止当事人借合同瑕疵拖延仲裁。
法条展示
第十一条 仲裁活动可以通过信息网络在线进行,但当事人明确表示不同意的除外。
仲裁活动通过信息网络在线进行的,与线下仲裁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 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是否成立及其变更、不生效、终止、被撤销或者无效,不影响已经达成的仲裁协议的效力。
仲裁庭有权确认合同的效力。
实务影响
对当事人:可以线上仲裁节省时间与成本、灵活性强,但可能造成沟通效果不及线下,难以确保不泄密等问题。对仲裁机构管辖有异议需要及时提出,否则可能被推定已通过默示达成仲裁合意。
对仲裁机构:高效便捷,方便提供跨区域的仲裁服务,但依赖于技术保障,同时核实证据的真实性难度增加。
三、拓宽仲裁案件范围,增设“仲裁地”制度
核心解读
新法把枚举改为“涉外经济贸易、运输、海事纠纷以及其他涉外纠纷”,拓宽仲裁案件的范围,增加兜底条款将中国仲裁制度与国际接轨。“仲裁地”制度提高了我国涉外仲裁的规范性和可预期性。
法条展示
第七十八条 涉外经济贸易、运输、海事纠纷以及其他涉外纠纷的仲裁,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其他有关规定。
第八十一条 当事人可以书面约定仲裁地。除当事人对仲裁程序的适用法另有约定外,以仲裁地作为仲裁程序的适用法及司法管辖法院的确定依据。仲裁裁决视为在仲裁地作出。
当事人对仲裁地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根据当事人约定的仲裁规则确定仲裁地;仲裁规则没有规定的,由仲裁庭根据案件情况,按照便利争议解决的原则确定仲裁地。
第八十七条 鼓励涉外仲裁当事人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包括特别行政区的仲裁机构、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包括特别行政区)作为仲裁地进行仲裁。
实务影响
对当事人:仲裁地可自主约定并直接决定裁决国籍,涉外仲裁中可以选择对当事人有利的规则,或者适用“方便解决争议”来确定。
对仲裁机构:案件范围从传统三类扩大,案源量大幅提升。对接国际通行规则,规范性和可预期性大幅提升。
四、保全措施更完善,取证制度更健全
核心解读
新《仲裁法》赋予仲裁前保全和法院快速处理义务,有效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仲裁庭在收集证据时可以请求有关方面例如法院方面依法予以协助,极大减少仲裁庭面临取证困难的问题。
法条展示
第三十九条 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裁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请求责令另一方当事人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申请保全的,仲裁机构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交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因情况紧急,仲裁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在申请仲裁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责令另一方当事人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
当事人申请保全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及时处理。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第五十五条 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
仲裁庭认为有必要收集的证据,可以自行收集;必要时,可以请求有关方面依法予以协助。
实务影响
对当事人:仲裁尚未启动即可凭情况紧急向法院申请冻结账户,证据收集也能借法院强制力调取银行、工商、公安等关键资料,举证难度和维权成本骤降,胜诉后执行兑现率大幅提高。
对仲裁机构:机构需在立案前即配备保全指引、紧急联系人清单和法院对接流程,同时仲裁庭可正式出具证据协助请求书直送法院,专业化、信息化服务能力成为新的竞争门槛。
五、缩短撤销裁决时限
核心解读
新《仲裁法》实施后,申请撤销裁决的时间从6个月缩短为3个月,避免程序冗长拖延,提高仲裁效率。
法条展示
第七十二条 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实务影响
对当事人:仲裁阶段就要把程序瑕疵、仲裁员披露等潜在撤裁事由归档留痕,不能再等裁决后慢慢取证。减少当事人利用时间拖延的可能性,需要尽快申请,否则失权。